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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人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应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1.一般性政策
干部:一是男性教职工满60周岁,女性教职工满55周岁;工人:一是男性教职工满60周岁,女性教职工满50周岁。
2.关于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退休的政策规定
在事业单位现聘为管理岗位六、五级职员的,或具有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虽不聘任但享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的,可选择55岁或60岁办理退休手续。
(二)退休手续办理方式
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老师,在到龄当月联系人事处进行后续手续办理。副处以上女干部及女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如需选择60岁退休的,需在到龄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