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 挂职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493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管理办法(试行)》(湖院发〔202344号)的要求,为确保教职工挂职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4年教职工挂职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政治理论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能为学校事业发展尽心尽力;身体健康,适应挂职工作需要;符合接收单位有关条件和要求

目前已在外挂职且2024年尚未结束人员、报名湖州市“蒲公英计划”青年博士入企结对等人员也需提交作为备案。

挂职时间及单位

挂职期限一般为半年到一年,原则上应到校企合作单位、产业学院合作企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单位挂职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审批表》(附件1);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后汇总填报《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申报名册》(附表2),并报送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审核。

(四)学校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挂职教师应紧密结合相关专业,重点关注湖州市八大新兴产业链(新能源汽车、物流装备、半导体及光电、工程机械、合金特材、生物医药、地理信息、数控机床)头部企业、产业学院(“莫干山地理信息产业学院”“长合区高端装备产业学院”“南太湖新区新能源产业学院”)等相关企业、行业单位,主动对接行业发展方向,深化产教城融合。

(二)教师赴企(行)业挂职是我校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将作为重要指标逐步纳入师资队伍考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好教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人员挂职,做好发动工作。

(三)鼓励二级学院以服务团队的形式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对重点企(行)业进行长期服务。

(四)所在二级单位应经常协助联系挂职教师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教师思想工作,真抓实干,结合专业,做到促项目,抓实践,提能力。

五、材料报送

1.《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2.《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请以部门、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311月16下午5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后报送人事处(明知楼906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chenzeyu@zjh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老师  0572-2115016


附件1: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审批表.docx

附件2:湖州学院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申报名册.xlsx

附件3:湖院发〔2023〕44号湖州学院关于专任教师赴企(行)业挂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