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3号)精神,人事处于10月份启动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个人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现对拟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23位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19日,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 联系人:汪双 联系电话:2111826
附件:(公示)2023年下半年拟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docx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