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人社发〔2019〕41号)要求,湖州师范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湖师院发〔2017〕17号)、《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细则》(湖师院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应具备湖州师范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湖师院发〔2017〕17号)和《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细则》(湖师院发〔2017〕18号)规定的条件。同时应符合《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人社发〔2019〕41号)关于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的规定的竞聘条件。
申报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含当年度达到延长退休年龄时限的)不再申报。
申报者各类成果业绩认定时间、教学业绩考核认定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本人所在岗位性质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聘任条件、职责与目标,由本人填写 “岗位竞聘表”,作出岗位履职承诺,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或附属医院)。
2.推荐。各二级学院(或附属医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后召开会议组织评审,按需推荐。
3.评审。学校对二级学院(或附属医院)推荐人选组织评审,确定三级岗位拟聘人选建议名单。
4.公示。学校对拟聘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办公会议对三级岗位拟聘人选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6.聘任。公布聘任结果,履行聘任手续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表》1份;
2.专业技术三级岗申报人员名册汇总表表1份(学院汇总);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须与申请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注:①业绩表所填所有业绩均需提供支撑材料、②其他重要成果支撑材料尽可能提供)
以上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hangju@zjhu.edu.cn
各二级学院(或附属医院)须在7月13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29办公室。
联系人:张菊(2321231/650639)
1.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表
2.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人员名册汇总表
3.《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细则》湖师院发〔2017〕18号
4.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5.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湖人社发〔2019〕41号
人事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