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鑫远教师奖”评选工作 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12浏览次数:7

各部门、学院、公共教研部:

为了树立先进典型,奖励教学一线潜心教学、关爱学生、效果卓越、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调动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活力,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和育人氛围,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制定的《鑫远健康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鑫远教师奖评选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鑫远教师奖”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鑫远教师奖”是湖州鑫远投资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鑫远健康教育基金会”的奖项之一,设鑫远春蚕奖和鑫远园丁奖。评选范围为求真学院在编在岗一线教师,包括承担求真学院教学任务的母体学校教师。其中“鑫远园丁奖”评选对象为40周岁(含)以下的年轻教师。求真学院领导和母体学校中层干部不参加评选,已获得学校“陆增镛教师奖”和“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者不重复参评。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教师必须同时达到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学风正派,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立德树人,在教学、科研和学生教育工作中深受学生爱戴或同行认可。

2.从事高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近两年积极承担求真学院本科教学任务。求真学院在岗教师近两年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校岗聘文件规定的教学工作绩点要求;母体学校教师连续4个学期承担求真学院课堂教学工作或近两年承担求真学院的教学工作量总课时不低于400标准课时。

3.教学理念先进,注重因材施教,教学艺术精湛,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教学质量优异,主讲课程达到同类课程领先水平,学生评价优秀,得到同行公认,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近两年需有2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评教在教学单位前20%,且其余学期学生评教不得低于教学单位前50%。

(二)遴选条件

申报教师必须达到下列三项条件中一项及以上。

1.关爱学生成长,积极指导求真学院学生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面成绩显著。近两年来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A类三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发明专利;或指导学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获得其他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成果。

2.注重求真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近两年来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改革项目;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方面奖项。

3.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科研成绩突出。近两年来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上述项目和成果在同等条件下,有求真学院署名的优先。

三、评选办法

“鑫远教师奖”评选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一线教师,自下而上推荐,严格评选标准,确保推荐与评选结果的公信度。

(一)学院成立由相关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委员会,负责“鑫远教师奖”的审核评选等工作。学院主要负责人任评选委员会主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

(二)各学院(部)成立由学院(部)党政班子成员、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部)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鑫远教师奖”的初审工作。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评选工作小组组长。

(三)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我推荐、各学院(部)工作小组初审、评选委员会审核、学院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等程序进行。

1.自我推荐。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母体学校教师向其承担求真学院课程教学的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部)推荐工作小组对评选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3.评前审核。评选委员会根据“鑫远教师奖”的评选条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被推荐人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院内评前公示。

4.学院审定。拟获奖人员名单经全院公示,并征求鑫远健康教育基金会意见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

(一)奖项及励标准。“鑫远教师奖”设鑫远春蚕奖2名(学院中层干部和母体学校教师不超过1人),鑫远园丁奖4名(学院中层干部和母体学校教师不超过2人)。奖励标准为:鑫远春蚕奖 20000元人民币/人,鑫远园丁奖10000元人民币/人。

(二)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获得“鑫远教师奖”荣誉者,由学院和基金会向其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有关会议上予以表彰。

(三)“鑫远教师奖”获奖者有关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培养、聘任、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评比工作要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2.申报时需要填写“鑫远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在院网信息服务的下载中心下载)。

3.申报教师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4.“鑫远教师奖”教师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各学院(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后,《候选人评选信息审核汇总表》及相应申报支撑材料于12月21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部,《候选人评选信息审核汇总表》书面稿和电子稿各1份,书面文稿需学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鑫远教师奖”候选人评选信息审核汇总表.docx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鑫远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