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28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8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180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在2020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2020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

三、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确保网报成功。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者所在学院提供(另行打印在WORD文档上,不超过500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将于2020年5月1日开始受理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申请人于5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所有书面材料(一式2份)交至人事处427室。因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云强;联系电话:2321039;邮箱: 02684@zjhu.edu.cn。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8号).pdf


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