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审查,郭宇等1位同志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现对其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6月13日
联系部门:人事处(明知楼913办公室)
联系人:张立英
联系电话:0572-2322556 邮箱:zly@zjhu.edu.cn
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