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12-01浏览次数:457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0〕47号)、《湖州师范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师院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申报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正高1个,副高5个,中级7个。



人事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