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74号)的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原求真学院引进的人才、2021年延期考核的引进人才及申请提前考核的人才。
二、考核内容
根据进校时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和工作目标任务书,进行中期或首聘期目标任务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制定方案。根据学校考核标准和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的考核实施方案。
2.材料整理。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对象填写《湖州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和《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3.学院/部门审议。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或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引进人才的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部门可委托与考核对象所在学科的学院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报学院/部门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预警”“不合格”。
4.学院/部门公示。各学院/部门审议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
5.学校复核。学校相关部门组建复核小组,在各学院/部门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学院人才考核挂钩。
三、相关要求
1.参加考核的引进人才如实填写《湖州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2.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严肃认真、合理公正做好此次考核工作。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考核表、公示情况报告各1份。
2.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明知楼913室,电子版以“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所在学院/部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chencong@zjhzu.edu.cn或浙政钉。
联系人:陈聪
联系电话:2322556,667726
附件1:湖州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xls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