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提升学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国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项目(以下简称“国内访学访工”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项目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三、推荐名额与经费
本科高等学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为主,人选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列入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学习、差旅等研修费用按照湖州学院《教师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71号)执行。
四、申报方式
2023年“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申报人员操作手册”。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2023年6月2日之前完成,后由省级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五、培养考核
访学访工人员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2022年选派的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须在2023年6月12日至6月23日期间在系统中完成结业考核填报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泽宇,电话:2111828
人事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