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审人〔2022〕109 号)以及《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市主管部门同意,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鉴定通过,现对拟聘任人员朱银萍进行评后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联系人:陈泽宇(2111828/660934)
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