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57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人社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14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

申报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312月31日。202312月31日之前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含当年度达到延长退休年龄时限的)不再申报。

申报者各类成果业绩认定时间、教学业绩考核认定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3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本人所在岗位性质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各类各级岗位的职责、目标和聘任条件,由本人填写相应的“岗位竞聘表”,作出岗位履职承诺,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

2.推荐。各二级学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后召开会议组织评审及推荐工作。

3.评审。学校对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组织评审,确定二级岗位推荐人选。

4.公示。学校对推荐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对岗位推荐人选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6.上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一式3份,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含电子照片);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1份,须与竞聘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申报人须于9月22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评审后于9月27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906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honglu@zjhzu.edu.cn

 

联系人:钟鹭(2111826/650539)

附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材料包.zip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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