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开发布招聘计划、遴选简历、面试、政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程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到11月21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2-2322556;电子邮箱: rsc@zjhz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湖州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3000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