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专业技术职务拟初聘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19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学校审查,李晶等4位同志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现对其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联系部门:人事处(明知楼906办公室)

联系人:陈泽宇

联系电话:0572-2111828

邮箱:chenzeyu@zjhzu.edu.cn


 附件:湖州学院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专业技术职务拟初聘人员名册.xlsx


人事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