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引进的人才(2021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2023年度延期考核的引进人才以及2019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引进的人才。(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进校时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和工作目标任务书,进行首轮聘期或首轮聘期中期目标任务考核。
三、考核程序
1.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对象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议。各学院组织专家或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引进人才的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报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人员申请延期考核的,需提供纸质申请说明,学院审议后出具相关意见。
3.学院公示。各学院审议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
4.学校复核。学校相关部门组建复核小组,在各学院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考核挂钩。
四、相关要求
1.参加考核的引进人才如实填写《湖州学院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和《2024年度引进人才聘期业绩情况表》,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严肃认真、合理公正做好此次考核工作。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考核对象本人填写《湖州学院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附件2)、《2024年度引进人才聘期业绩情况表》(附件3),所在学院填写完善《2024年度引进人才聘期业绩汇总表》(附件4)并出具公示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2.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明知楼906室,电子版以“所在学院+2024年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为文件夹名称,发送至浙政钉(王瑛琦)。
联系人:王瑛琦
联系电话:2115016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