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需求征集)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3-3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5〕75号)(附件1),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聘期一般为两年。

一、需求征集

各二级学院请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学科发展需求确定“产业教授”需求数量、岗位要求、专业领域、意向单位或人选等,填写《湖州学院2025年“产业教授”需求意向表》(附件2),于2025年4月7日前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盖章)。

二、意向人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我省企业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3.选聘具有较强教学能力、拥有丰富企业工作或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特别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企业创新、创业类项目入选专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高管。重点选聘本人或所在单位与聘任学校有较好的产学合作基础。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在时间节点之前完成,纸质签章材料报至明知楼人事处906办公室,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王瑛琦,联系电话:2115016。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湖州学院2025年产业教授需求意向表.xlsx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