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
二、竞聘申报条件
(一)竞聘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业示范引领能力较强,工作绩效突出;
2.一般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一个聘期;
3.评选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以当年6月30日计算),且聘任后能在本岗位履职至少一个聘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竞聘申报人员一般应具备国内领先的学术水平,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并有重要应用成效,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明显社会效益。
(二)竞聘遴选条件
具有与所聘岗位相一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能胜任岗位职责且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工作基本要求。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遴选条件,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通用)》(附件3)执行。
三、竞聘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推荐。申报人提交符合竞聘条件的相关材料,作出岗位履职承诺,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及推荐工作;
(二)单位组织竞聘
1.申报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2.学术业绩认定,由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认定;
3.岗聘专家组推荐,学校组织岗聘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评议并做出推荐;
4.岗聘委员会审议,学校召开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
5.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拟申报推荐人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报,拟申报推荐人选报湖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1)一式3份,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含电子照片);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1份,须与竞聘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申报人须于4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初审后于4月11日前将推荐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906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钟鹭,联系电话:0572-2111826。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通用).docx
4.(浙人社发〔2024〕74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pdf
人事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