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职工规范开展兼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湖州学院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湖院发〔2024〕72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处务会)、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拟同意钮梅玲等64人次兼职创新创业,现将拟同意人员情况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
联系部门:人事处(明知楼906办公室)
联系人:钟鹭
联系电话:0572-2111826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