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6-09浏览次数:324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0〕47号)及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师〔2023〕2号)、《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院发〔2024〕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高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学生思政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方向)系列等岗位上符合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并且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和学院规定的任职条件,在职在岗且2025年底前尚未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按照《实施办法》执行。申报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和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评审平台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使用浙江政务网个人账户登录或“浙里办”APP扫码登录(初次登录须先注册完善信息)。

四、申报流程

(一)“业绩库”材料维护

登录“申报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按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要求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学校职能部门业绩审核。

注意:审核通过的业绩方可提取用于后续正式参评,请申报人关注审核进度。申报人员须于6月18日17:00前完成个人业绩档案维护。

(二)个人正式申报。

申报者登录“申报平台”,搜索我校2025年度申报计划并按要求进行正式报名,申报计划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正式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三)二级受理点资格初审、考核推荐

申报人所归属二级单位设置二级受理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在“申报平台”填写相关考核推荐意见。

各二级受理点审核推荐完毕后,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花名册(“评审平台”导出),由所在二级受理点汇总后,报送至明知楼9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人事处陈泽宇浙政钉处(名称:XX单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花名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代表性成果送审

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正高者送审代表性成果3项,申报副高者送审代表性成果2项,分别送5名和3名国内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仅限用于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使用。

送审代表性业绩经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不得进行更换。学校按申报正高者2500元/人、副高1500元/人收取送审费用,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情况多退少补。首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费用由学校承担,第二次申报送审费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申报(转评)高级职称人员请提前准备好送审代表作原件、PDF电子版以及《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送审代表作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上述纸质材料由所在二级受理点汇总后于6月20日17:00前报送至明知楼9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人事处陈泽宇浙政钉处(名称:XX单位送审代表作材料包)。

(五)校级受理点资格复审

校级受理点根据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评前公示

正式评审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申报平台”与学校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评聘岗位指标数

学校按照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当年评聘计划和当年申报实际情况,审定本年度职称评聘计划岗位指标数,并在评审会议召开前公布。

(八)学科组评议

(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

(十)评后公示

拟聘任人选名单将在“申报平台”与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学校聘任和结果报备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公示结果和聘任岗位数,正式发文聘任,并向主管部门报备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各项工作。

(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全程依托“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请各申报人与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系统各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操作。

(三)本通知所涉申报计划不包括我校中级职称初聘,请勿错报。

(四)请严格按照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相关说明进行申报。

 

联系人:

人事处陈泽宇(0572-2111828)

  

附件:

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2025年版.pdf

附件2: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包(2025).rar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