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聘期内业绩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11-1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聘期管理,激发全体教职工立德树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校第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际,现就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业绩情况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教辅、其他专技人员,以及相关类别的双肩挑干部

二、业绩统计时间范围

第一类人员:2023年前已进校人员

提交业绩为202311-至今取得的业绩

第二类人员:2023年后新进校人员

1.进校时有职称的:提交业绩为202311-至今取得的业绩

2.其他新教工:提交业绩为进校至今取得的业绩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报送方式:

1.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湖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填报表》(附件1),并提供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

(1)专任教师、学院辅导员、实验教辅提交本人所在二级学院。

(2)学工部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上交至本人所属部门

3双肩挑人员按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所属学科提交至相应的二级学院或部门。

2.各部门、二级学院审核上交材料并填写《xxx学院(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2

(1)汇总表中九、教学工作量十、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十四、学生工作量由二级学院负责填写。

(2)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每年年终核定的教学、科研、学生工作成果及工作量统计结果进行核准。

3.上报人事处:

(1)个人提交的《湖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填报表》;

(2)职称、业绩支撑材料、所获奖励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与原件一致、部门公章);

(3)签字盖章的《xxx学院(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汇总表》。

(二)报送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仔细审查,信息统计务必准确、真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送时间:20251128上午1130前报送至人事处12-425室,电子稿材料统一发送至钟鹭浙政钉。

联系人:钟鹭 0572-2111826


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填报表.xlsx

附件2:xxxx学院(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填报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