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66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我校“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目的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的

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浙江教师风采,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与发展内生动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

二、推荐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能全程参与后续展演、宣传、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二)事迹突出,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与“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特岗计划等)、教育教学改革等,彰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育人成效显著的典型故事。

(三)历年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2026年巡回宣讲团成员及拟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不再参与此次活动。

三、讲述内容与形式要求

(一)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用真实案例、细节故事折射教育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责任担当。

(二)真实感人、以小见大。立足日常育人场景,讲清故事脉络、情感共鸣与育人价值,避免空洞说教。

讲述时长不超过6分钟,可配视频、音频、图片、PPT等辅助素材,音画清晰、风格庄重。内容原创、事迹真实,无版权争议,符合意识形态与宣传纪律。

四、报送要求

请于3月26日(星期四)15时前将推荐人选个人信息表(附件1)通过浙政钉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并于3月30日15时前(下周一)上报讲述内容及个人讲述视频,逾期将不再受理

讲述内容要求:1500字左右,有标题。

个人讲述视频要求:高清1080P、横屏、MP4格式,不超过6分钟,音画清晰

报送方式:视频材料压缩后上传至百度网盘(链接地址设置为永久有效),分享链接发送至教师工作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各校要广泛发动一线教师参与,把活动作为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事迹关,确保推荐人选典型性、代表性。

(三)创新形式、强化宣传。统筹传统媒体与融媒体平台,宣传优秀教师事迹与活动成效,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四)压实责任、保障时效。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保质报送材料,确保省级、片区、全国各环节有序衔接。

联系人:钟鹭0572-2111826。


附件1:推荐人选个人信息表.docx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