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3号)及岗位聘任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统一安排,现将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人员上报竞聘业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拟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教辅、其他专技人员,以及相关类别的双肩挑干部)。
二、上报程序
1.拟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拟竞聘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附件2),并提供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
(1)专任教师、学院辅导员、实验教辅提交至本人所在二级学院。
(2)学工部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上交至本人所属部门。
(3)双肩挑人员按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所属学科提交至相应的二级学院或部门。
2.各部门、二级学院审核上交材料并填写《xxx学院(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竞聘业绩需为任现职以来至2025年12月31日;
2.竞聘业绩表请参照《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3号)和所在二级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八级及以下岗位竞聘条件填写,不用于竞聘岗位申报的业绩无需填写;
3.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相应类型岗位申报条件请参照《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5号)有关条件执行。
四、工作日程安排
各二级单位应在6月26日前将非聘任权限内(详见附件1)的各类各级业绩表和业绩汇总表提交至校岗聘办。
报送方式:电子版发至钟鹭浙政钉处,纸质材料提交至12-425办公室。
联系人:钟鹭0572-2111826
附件3:xxx学院(部门)拟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