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岗位聘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7-09浏览次数:1815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3号)及岗位聘任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统一安排,现将第二轮岗位聘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聘任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和管理三级、四级岗位按上级规定进行聘任此次聘任仅按现聘岗位填写申报表。

其他由各级岗位聘任工作,由相应聘任组织根据聘任权限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业绩上报及核准。2026年6月23日人事处发布了《关于第二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业绩上报的通知》,竞聘人员本人填写相应的拟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表经由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岗位聘任工作组分别按权限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

2.岗位公布。以适当方式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目标、聘任条件等信息。

3.个人申报。根据本人所在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对照各类各级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等,由本人填写相应的“岗位聘任申报表”自主申报,并提交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

4.思想鉴定各二级党组织在综合考察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工作态度表现基础上,出具申报人员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5.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和评审。各二级学院、部门岗位聘任工作组根据权限组织推荐和评审,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推荐和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6.学校评审。学校各岗位聘任工作组根据权限组织评审,确定申报人员推荐名单。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7.公示。学校对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9.聘任。公布聘任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三、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以我校现有教职工总数为基数,按照规定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5:5。

其中八级及以下专任教师岗位由各二级学院按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比例为5:5来设置。其他七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其他专技、辅导员岗位由学校结构比例统一设置。

专任教师、管理岗位其他专技及辅导员设置情况见附件1

四、申报说明

1.层及以上干部按现聘管理职务申报相应管理岗级。“双肩挑”人员,同时聘任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占管理岗位指标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其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至其学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党务工作者,可按规定实施“双线晋升”,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分别计入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其中,二级学院辅导员上报至学工部,专职组织员上报至组织部

3.现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且具有教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同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其专业技术岗位计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构比例。

4.财务、审计、工程、实验技术等其他专技岗位人员同时担任科级职务的,仍纳入其他专技岗位进行管理和聘任,并按照所聘科级职务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等级。

5.聘任在高教研究所、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纳入专任教师系列管理,聘期内应完成岗位规定的管理工作职责同时承担相应教学科研育人任务,其教学工作量参照《湖州学院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湖院党发〔2021〕32号)关于校内挂职教师减半执行。聘任人员可以评聘相应学科教师职称,要求按最新的《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中关于高校教师系列评聘标准执行。

6.聘任在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无论是否同时聘任其他岗位)职称评聘要求按最新的《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中关于学生思政系列评聘标准执行。

7.本轮岗聘申报聘任专任教师岗位的,应选择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科研为主型之一,聘期内不再调整,聘期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原则上申报类型须与此轮岗聘类型保持一致。

8.岗位聘任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岗位设置数,已超编的单位,须通过校内交流的方式进行人员分流,按学校设岗数进行聘任,特殊情况提请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工作日程安排

1.各二级单位请通知全体教职工于7月13日前提交申报表,并将预申报情况电子汇总表发至校聘办。

2.校聘权限人员各类各级岗位聘任工作推荐情况、聘任结果及相关表格(申报表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7月17日前上报

3.二级学院聘任权限人员各类各级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情况、聘任结果及相关表格(申报表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根据申报情况,校聘办视情况发布岗位空缺情况。

、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岗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答,确保岗位聘任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

人事处:钟    2111826

组织部:钮梅玲  2111719

学工部:吴    211580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黄潇雨  2111639


校聘办  

2026年7月9日



附件1:湖州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申报情况上报表.zip

附件3:权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