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度湖州学院专任教师挂职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9-18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专任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湖院发〔2024〕8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丰富教师的实践锻炼经历,结合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7年度我校专任教师挂职锻炼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政治理论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能为学校事业发展尽心尽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教学评价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适应挂职工作需要;符合接收单位有关条件和要求。一般已有挂职经历的人员,三年内不再重复推荐。

报名湖州市“蒲公英计划”青年博士入企结对“科技副总”等人员也需提交作为备案(需在附件2中备注清楚)

二、挂职时间及单位

挂职期限一般为半年到一年,原则上应到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企(行)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报名,填写《湖州学院教师挂职审批表》(附件1)、《湖州学院教师挂职申报名册》(附件2),交至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后汇总填报《湖州学院教师挂职申报名册》(附件2),并报送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审核

(四)学校审定。

(五)公示入选名单,签订《湖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等,详见后续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挂职教师应紧密结合相关专业,重点关注湖州市“1366”产业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及智能机器人半导体及光电、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生物医药、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前沿新材料)头部企业、与产业学院(“地理信息产业学院”“高端装备产业学院”“新能源产业学院”“现代大健康产业学院”“智慧供应链产业学院”)相关企业、行业单位,主动对接行业发展方向,深化产教城融合。

(二)教师赴企(行)业挂职是我校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践经历的重要依据。自202711日起,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历,赴企业、行业实践(挂职)锻炼是其中的一项重要选项。其中,申报社会服务与推广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应具有累计12个月以上在企业、行业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实践锻炼的经历。接下来,挂职锻炼将作为重要指标逐步纳入师资队伍考核。

(三)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做好教师实践锻炼培养计划,有组织、分批次推荐挂职人选,一般已有挂职经历的人员,三年内不再重复推荐鼓励二级学院以服务团队的形式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对重点企(行)业进行长期服务。

(四)所在二级单位应经常协助联系挂职教师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教师思想工作,真抓实干,结合专业,做到促项目,抓实践,提能力。

五、材料报送

1.《湖州学院教师挂职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湖州学院教师挂职申报名册》(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部门、二级学院2026109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后报送人事处(12号楼425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孙楠佳浙政钉或邮箱sunnanjia@zjh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楠佳    0572-2111826

 

附件:

附件1:湖州学院教师挂职审批表.docx

附件2:湖州学院教师挂职申报名册.xlsx

附件3:湖院发〔2024〕80号湖州学院关于印发《湖州学院专任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