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9-2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处《关于报送2026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激励广大教师赓续红色血脉、坚守育人初心,传承弘扬伟大长征精神,现就组织教师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9月至10月。各学院可结合教学安排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具体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体

活动参与主体以教师为主,聚焦教师红色教育与师德培育,可适当组织学生参与。各学院原则上至少谋划开展1项长征主题教师活动。

三、活动形式

各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和办学特色,自主创新开展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参观长征纪念馆、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等红色阵地;

2.开展重走长征路、模拟红军行军等情景体验及实地现场教学;

3.邀请党史专家、老红军等讲授长征历史与精神内涵;

4.组织教师开展沿线支教助学、公益帮扶;

5.开展长征主题红色宣讲、文艺展演等文化传播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突出教师主体。活动设计要体现教师红色教育和师德涵养,避免单纯组织学生活动。

2.注重务实可行。坚持就近就便、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预案,不得借活动名义变相旅游。

3.加强宣传总结。及时收集活动文字、图片等资料,提炼特色做法和育人成效。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20261028日(星期三)17点前报送活动总结。总结应包括:

1.活动人数:参与教师人数、参与学生人数;

2.活动时间;

3.活动地点;

4.活动主要内容;

5.特色做法与成效;

6.活动照片2-5

活动总结正文控制在500字;照片要求为JPGPNG格式原图,每张照片附简要说明,注明时间、地点、活动名称。如活动较多,可合并形成综合总结,总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

材料打包发送至浙政钉文件夹或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活动总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瑛琦,联系电话:2111826,地址12号楼425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
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