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完善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湖人社发〔202350号)以及《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3号)及岗位聘任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竞聘申报条件

(一)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3.具备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等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示范引领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绩效突出,能出色承担专技三级岗职责任务。一般应具备省内领先的学术水平,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并有重要应用成效,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明显社会效益。

(二)竞聘遴选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应具备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3号)规定的条件,同时应符合《关于完善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湖人社发〔202350号)中关于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的规定的竞聘条件(见附件)。

申报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61231日。20261231日之前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含当年度达到延长退休年龄时限的)不再申报。

申报者各类成果业绩认定时间、教学业绩考核认定时间为任现职以来,并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本人所在岗位性质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目标和聘任条件申报人提交符合竞聘条件的相关材料,作出岗位履职承诺,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及推荐工作;

2.推荐。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后,并对申报人员作出思想政治鉴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排序。

1)申报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师工作部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2)学术业绩认定,由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认定;

3)专家推荐,学校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评议并做出推荐;

4)岗聘委员会审议,学校召开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

5)学校审定,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拟申报推荐人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上报。三级岗位拟聘人选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备案。

4.聘任。三级岗位拟聘任人选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备案同意后,学校予以发文聘任。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表3份,A4纸正反页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含电子照片);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人员名册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1份)须与竞聘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各单位于93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纸质材料交12-424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钟鹭浙政钉)。

联系人:钟鹭0572-2111828


 附件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包.zip

附件2:湖院发〔2026〕13号湖州学院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