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完善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湖人社发〔2023〕50号)以及《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3号)及岗位聘任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竞聘申报条件
(一)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3.具备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等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示范引领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绩效突出,能出色承担专技三级岗职责任务。一般应具备省内领先的学术水平,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并有重要应用成效,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明显社会效益。
(二)竞聘遴选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应具备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6〕13号)规定的条件,同时应符合《关于完善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湖人社发〔2023〕50号)中关于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的规定的竞聘条件(见附件)。
申报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含当年度达到延长退休年龄时限的)不再申报。
申报者各类成果业绩认定时间、教学业绩考核认定时间为任现职以来,并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本人所在岗位性质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目标和聘任条件申报人提交符合竞聘条件的相关材料,作出岗位履职承诺,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及推荐工作;
2.推荐。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后,并对申报人员作出思想政治鉴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排序。
(1)申报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师工作部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2)学术业绩认定,由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认定;
(3)专家推荐,学校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评议并做出推荐;
(4)岗聘委员会审议,学校召开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
(5)学校审定,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拟申报推荐人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上报。三级岗位拟聘人选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4.聘任。三级岗位拟聘任人选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同意后,学校予以发文聘任。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湖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表(3份,A4纸正反页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含电子照片);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人员名册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1份),须与竞聘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纸质材料交12-424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钟鹭浙政钉)。
联系人:钟鹭0572-2111828
附件2:湖院发〔2026〕13号湖州学院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