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第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3〕8号)及岗位聘任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第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统一安排,决定启动实施第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聘任程序
除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管理三级、四级岗位按上级规定进行聘任外,其他各类各级岗位在校内竞聘上岗。对于符合聘任条件的申报人员,由各级岗位聘任组织根据聘任权限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任和推荐。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公布。以适当方式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目标、聘任条件等信息。
2.个人申报。根据本人所在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对照各类各级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等,由本人填写相应的“岗位聘任申报表”自主申报,并提交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
3.材料审核。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岗位聘任工作组分别按权限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
4.思想鉴定。各二级党组织在综合考察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工作态度表现基础上,出具申报人员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5.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和评审。各二级学院、部门岗位聘任工作组根据权限组织推荐和评审,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推荐和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6.学校评审。学校各岗位聘任工作组根据权限组织评审,确定申报人员推荐名单。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7.公示。学校对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办公会议对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定。
9.聘任。公布聘任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三、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以我校现有教职工总数为基数,按照规定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控制比例为5:5。
其中八级及以下专任教师岗位由各二级学院按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比例为5:5来设置。其他七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其他专技、辅导员岗位由学校在结构比例内统一设置。
管理岗位中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四、工作日程安排
1.岗位聘任实施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2.需要注意两个时间节点:
(1)各二级单位应在3月3日之前将非聘任权限内的各类各级岗位推荐意见及相关表格(申报表、业绩表和聘任汇总表)提交至校岗聘办;
(2)各二级单位应在3月19日之前将聘任权限内的各类各级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情况、聘任结果及相关表格(申报表、业绩表和聘任汇总表)提交至校岗聘办。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zhonglu@zjhz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岗聘办(明知楼906)。
五、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岗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答,确保岗位聘任工作顺利完成。
为提高本轮岗位聘任工作的效率,校岗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在“人事处网站”开设“岗位聘任”专题栏目。岗聘文件及过程中有关通知请及时查阅岗聘专题网页。
联系人:钟鹭 2111826
附件1:第一轮岗位聘任管理岗位、机关(直属单位)其他专技岗位设置情况.xlsx
人事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