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1206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047号)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院发〔2024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高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学生思政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方向)系列等岗位上符合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并且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和学院规定的任职条件,在职在岗且2024年底前尚未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按照《实施办法》执行。申报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和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评审平台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使用浙江政务网个人账户登陆或浙里办APP扫码登录(初次登陆先注册)。

四、申报流程

(一)业绩库材料维护。登录申报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仅支持PDF格式)学校职能部门业绩审核。审核通过的业绩方可提取用于正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须于612前完成个人业绩档案维护。职能部门将在614前完成各项业绩审核工作。

(二)个人正式申报。申报者登录申报平台,搜索我校申报计划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计划名称:2024年度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报名时间:20246月112024620),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

(三)二级受理点资格初审、考核推荐。申报人归属各二级单位设置二级受理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在申报平台填写相关考核推荐意见。各二级受理点须于2024628前审核推荐完毕,并打印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花名册(可从评审平台中导出),由所在二级受理点党政领导双签并盖章后,报送至明知楼906办公室,电子稿同步发送至邮箱chenzeyu@zjhzu.edu.cn

(四)代表性成果送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正高者送审代表性成果3项,申报副高者送审代表性成果2项,分别送5名和3名国内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仅限用于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使用。送审代表性业绩经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不得进行更换。学校按申报正高者2500/人、副高1500/人收取送审费用,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情况多退少补首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费用由学校承担,第二次申报送审费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申报(转评)高级职称人员请提前准备好送审代表作纸质稿、PDF电子稿以及《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送审代表作登记表》(见附件2材料包),纸质稿请2024614前交至明知楼906办公室,电子稿同步发送至邮箱chenzeyu@zjhzu.edu.cn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受理点资格复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结合相关文件、代表性成果送审结果,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评前公示。正式评审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申报平台与学校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评聘岗位指标数。学校按照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当年评聘计划和当年申报实际情况,审定本年度职称评聘计划岗位指标数,并在学科评议组评议和评聘委员会评审会议召开前公布。

(八)学科组评议。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各评议组主要负责对推荐对象的学术技术水平、能力进行专业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十)评后公示。拟聘任人选名单将在申报平台与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学校聘任和结果报备。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公示结果和聘任岗位数,正式发文聘任,并向主管部门报备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考核推荐工作。

(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请各申报人员与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平台各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操作。

(三)计划参加中级职称初聘人员无需申报本通知评聘计划。

(四)请严格按照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相关说明进行申报。

联系人:

人事处 陈老师(0572-2111828

科研处 张老师(0572-2321782)

教务处 迟老师(0572-2322009)

学生处 吴老师(0572-2115802)

服务地方发展处 王老师(0572-2112102)

团  委 姜老师(0572-2113308)


附件1:《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2024年版.pdf

附件2:湖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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