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及浙江省“最美教师”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及浙江省“最美教师”宣传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树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龄满5年的一线在职教学教师,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选,副司局级及以上级别干部一般不推荐。
4.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浙江省)最美人物、浙江省杰出教师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5.近3年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
(二)推荐全国“最美教师”要求
具备省部级表彰等荣誉基础,工作实绩突出,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以及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特殊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三)推荐浙江省“最美教师”要求
长期坚守教育一线,默默耕耘,育人成效显著;或投身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参与援疆援藏援青援川对口支援或省内“希望之光”帮扶项目,帮扶成效显著。具有强烈的教育改革意识和精湛的教学技艺,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突出,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选树在潜心育人、技术技能育人、传统文化传承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流程
(一)组织推荐
省教育厅将从各地各高校推荐人选中,遴选确定3名全国“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报送教育部;浙江省“最美教师”最终选树10名,兼顾高校、中小学,农村学校、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类别。推荐人选同时参与全国“最美教师”和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人选材料报送须知》(附件1)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我校从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中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填报推荐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材料请务必于3月20日(星期五)15时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教师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推荐活动,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扎实做好人选的推选与宣传工作。要确保所推选的人选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的高尚素质和专业能力,其事迹应具有突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联系人:钟鹭0572-2111826。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