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岗位聘期考核的评价与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校院两级管理和岗位分类管理,现就第一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聘期考核应结合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实行二级管理,针对不同岗位类别、级别,按专业技术类岗位、党政管理类岗位进行分类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
二、考核人员范围
人员考核对象为全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其中,学校省管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学校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科级以上管理干部报党委组织部考核;学生辅导员由学工部负责考核;其他人员由人事处牵头,所在工作单位负责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
聘期考核主要考核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聘期内目标任务对照湖州学院《第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院发〔2023〕8 号)及附件的规定执行。
第一轮岗位聘任期限为2023年4月—2026年3月,聘期考核业绩统计期间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三个自然年度。
四、考核结果运用
第一轮岗位聘任期限内取得的业绩及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第二轮岗位聘任上岗的依据。
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可竞聘原等级岗位或更高等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人员,不得竞聘更高等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应当参加低一级岗位竞聘或转聘其他岗位。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参加降低后的岗位等级竞聘;连续两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核工作流程
1.教职工过教学、教(科)研、学生工作量核准。此环节现已申报核对完成。
2.教职工填写考核表(双肩挑人员需同时提交管理岗位聘期考核表、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提交到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3.学校研究确定聘期考核等次确定的具体要求。
4.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教职工完成情况和学校关于确定考核等次确定的指导性意见,确认无误后,经考核责任部门[二级学院(部门)党政联席(处务会)会议]研究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职责分工:
(1)专任教师:各学院负责专任教师考核工作;
(2)辅导员: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二级学院(部门)考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3)其他专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负责,二级学院(部门)考核后报实验设备处审核;
(4)管理:所在部门牵头负责,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报组织部审核,其余报人事处审核。
5.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聘期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请于2026年6月12日(周五)前提交考核表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二级学院(部门)需上报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考核表(纸质版)、考核优秀推荐表(纸质版),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人事处:钟 鹭 2111826
组织部:钮梅玲 2111719
学工部:吴 艳 211580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黄潇雨 2111639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