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范围

为精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各高校内涵建设,2024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地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优化,由原通过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调整为仅通过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

根据我省已获批项目的年度规模,我校共可参与选派地方创新子项目5个,具体项目名称、留学专业、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名额等信息详见附件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确定本人所在学科、专业及拟留学单位在获批项目的推选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选派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在2024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安排

1.请申请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将《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2)中应提交材料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材料3-材料1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所在部门(二级学院)。

2.部门(二级学院)按要求审核、整理后,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人事处审核,经专家评审、学校同意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因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瑛琦;地址:明知楼906

联系电话:2115016

 

附件1:浙江省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3:2024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

 

 

湖州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31日